首页

RETURN
医保动态
能不能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记住这几点!
浏览数:18094次 2017-09-08

9月起,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在全国落地,

小伙伴们的异地住院费可以在当地直接结算。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已与全国社保网络连接,

在该院就诊群众也可享受直接结算了!

 
 


看到这个消息,有木有高兴地飞起~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享受直接结算便利?

 

下面,小编开始划重点!

首先,你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这里包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整合后的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并且拥有一张能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PS:现在去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亲,社保卡已经更新到第三代了哦~

 

其次,查询异地就诊医院是否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点击:http://si.12333.gov.cn查询哦!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定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否则无法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如果外地遇到突发状况肿么办?

 

不用担心!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但必须在入院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备案很关键,备案很关键,备案很关键,

重要的事说三遍!

那么怎么备案呢?

小编为大家列举了三类特殊人群,在遇到问题是应该如何备案。

赶紧来看!

★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比如退休后到上海带孙子的老王)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官方解释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比如因工作不得不常驻外地的小李)

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官方解释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比如转诊去北京住院的小明)

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官方解释

                           ★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那么应该如何结算呢?

来看看标准流程结算图。

赶紧来看!

get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