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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知识问答
浏览数:3291次 2021-03-16

一、什么叫“两非”?

“两非”是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

二、在我国,是否允许进行选择胎儿性别的生育?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三、我国在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方面出台了哪些法律法规?

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两非”)行为均规定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

四、《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什么时候颁布?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2016年3月28日颁布,2016年5月1日开始施行。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2011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六、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应当由哪些机构施行?

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七、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一)符合下列四种规定情形之一的,须查验本人身份证明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开展产前诊断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1.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后,胎儿患有伴性遗传性疾病的;

2.胎儿有严重缺陷或者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3.妊娠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将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健康的;

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断认为需要终止妊娠的。

(二)离婚、丧偶等要求终止妊娠的,须查验本人身份证明和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

八、终止妊娠药品主要有哪几类?

主要有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缩宫素注射液;地诺前列酮阴道栓;地诺前列素针;卡前列甲酯阴道栓;天花粉蛋白针;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

九、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有哪些相关规定?

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并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仅能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批发企业或者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时,应当按照药品追溯有关规定,严格查验购货方资质,并做好销售记录。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十、南宁市在鼓励公民举报“两非”相关违法行为方面有什么规定?

鼓励公民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行为。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

十一、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十二、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泄露胎儿性别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泄露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三、符合法定生育条件且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四、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有关证明材料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十五、超声诊断和染色体检测等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的设备的销售有什么规定?不按照规定销售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医疗器械销售企业销售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应当核查购买者的资质,验证机构资质并留存复印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不得将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销售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和个人。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销售给无购买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十六、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经查证核实,将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向不具有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经查证核实,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十八、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组织、介绍每人次五千元的罚款;行为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十九、单位或者个人伪造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需要的证明文件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十、出具虚假的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需要的证明文件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二十一、非法制作、传播、发布有关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出版物、信息资料及医疗广告的,如何进行处罚?

由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处罚。

二十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会有什么后果?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三、什么是出生人口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出生的活产男婴数与活产女婴数的比值,通常用每100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数表示。正常值范围在103~107之间,由生物学规律决定。

二十四、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复杂。就目前来讲,受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利用现代医学科技检测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然后选择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

二十五、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危害有哪些?

1.剥夺女孩的生存权;

2.成年男性婚配困难,婚姻挤压;

3.单身男性年老时缺乏家庭照料和子女抚养;

4.导致行为失范,增加性犯罪的可能,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十六、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孕妇提供产前检查时要核查什么信息?

核查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并登记孕妇的公民身份号码和详细住址。

二十七、助产机构在为产妇住院提供分娩服务时要遵守哪些相关规定?

助产机构在为产妇住院提供分娩服务时要核查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并登记孕妇的公民身份号码和详细住址;在产妇分娩后要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记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求内容准确完整。对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查并反馈给助产机构。